12月7日,芦溪县召开县委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良好作风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五个芦溪”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县委书记杨劲松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县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党政正职,县委各有关部门和县直各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劲松指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既是一个战略任务,也是一个全局问题,更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我们只有牢固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才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当前尤其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一要讲党性,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实践中真正做到讲党性、正作风,坚定理想信念,就必须切实增强“三种意识”。首先,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治是统帅,是灵魂。讲政治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根本优势,一定要时刻绷紧政治这根弦,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去把握和处理问题,不能就业务抓业务,更不能为了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置政治纪律于不顾,影响损害党和国家的大局利益。其次,要切实增强学习意识。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者都不可偏废,政治学习是是党章赋予我们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也是我们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能力素质的终身课题,大家务必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再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责任心是做人之本、成事之基、为官之道;有了责任心,政治上才能不出事,业务上才能常出新,工作上才能多出彩。大家务必要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敢于担当,为“五个芦溪”建设常思发展良策、多干利民实事。
二要严规矩,在管理中强化组织功能。一是要敢于监督别人与接受监督。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抱着对组织和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相互监督作为关心爱护干部的政治责任,把监督别人作为自己的职责,把接受别人监督作为对自己的负责,既要监督别人更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有效监督之下。二是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之一,也是加强党员干部修养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克服那种一讲批评就怕伤和气、怕伤面子、怕影响团结的心理,自觉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敢于在团结中开展批评,在批评中增进团结。三是要强化党管党员、党管干部的原则。我们各级党组织,务必要强化组织监督功能,切实负起党管党员、党管干部的责任,要重点管住思想动态、管住政治纪律,管住权力运行,管住对外交往,管好“八小时以外”,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牢牢掌握,确保不出问题。
三要重修养,在实干中实现人生价值。一是要做艰苦奋斗、崇尚节俭的先行者。艰苦奋斗、崇尚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强调:“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家务必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实际行动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政风的根本转变。二是要做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践行者。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明辨是非,克己慎行,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时刻保持遵守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纪律的自觉,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勇于担当,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为决战决胜“三年大变样”和建设“五个芦溪”贡献个人力量。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贾燕春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并就贯彻落实意见作专题发言;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丽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改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就贯彻落实意见作专题发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伟强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县人大党组成员王汉明、潘满生,县政府副县长熊远运、刘洁兰,县政协副主席曾琦、县政协党组成员陈卫国依次结合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交流研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