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剖析了云南省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明严重违纪违法案。其中提到,李庆明利用手中项目规划审批权吃拿卡要,送钱送物就审批快一些,不送就演“拖”字诀,把公权力当成自己“发家致富”的“源泉”,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房地产开发商财物共计350余万元。李庆明用公权力设卡索贿,控制了项目审批的节奏,也卡住了自己的前途,把自己推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人为设卡,目的是为己谋利。虽然表面不明说,但暗里设卡制造困难,以消极履职的方式对待那些“不懂规矩”的人,让对方就范,李庆明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贪婪本相暴露无遗。而一些商人老板之所以不敢拒绝、怕得罪他,忌惮的就是其手中的项目规划审批权。现实中,像李庆明这样设卡索贿的党员干部不乏其人。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毛蓓,利用其审核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职务便利,将一件件行政审批事项当成一次次索贿的工具,先后向辖区5家民办幼儿园索要现金共计20万元。浙江省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蒋波在江北街道任职期间,利用审批厂房规划的职权,通过卡审批条件、拖审批时间的方式人为设置障碍,将权力用到了极致。这些寻租行为将权力视为明码标价的“商品”,把服务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是公权力异化为私权的表现,既背离党的理想宗旨,又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
如此设卡索贿,归根结底是思想的“总开关”出了问题,纪法意识淡薄,缺乏对权力的敬畏。公权为民,用权为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旦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被权力任性带来的快感淹没敬畏之心,不能习惯于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就难以在风浪考验中立得住脚,更难以在“围猎”面前定得住神,坠入深渊也就在所难免。
让设卡索贿行为无处可藏,就要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同时,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督促其切实把稳用权的“方向盘”,做到廉洁用权、克己奉公。党员干部当以李庆明等人为镜鉴,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时时校正自己的权力观,彻底摒弃用公权力设卡索贿的错误思想,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张云飞)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