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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进入赣州的境外人员实行统一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020-03-20 11:37  阅读:182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8号令》3月16日赣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通知》干货满满,速看

1.坚持科学从严。

各级各类学校的外籍教师、留学生在复学前暂不返回赣州,各企事业单位在境外的员工暂不返岗,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全市各类宾馆酒店、企业和个人不得向入境未满14天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发现此类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指挥部。

2.统一集中隔离。

即日起,所有进入赣州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不含入境后已在国内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均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4天,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的费用自理。

3.严格报备登记。

近期计划进入赣州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其本人、亲友或者接洽单位必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社区(村组)报备;进入赣州前进行“赣州码”或“赣通码”登记,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信息,并全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对不提前报备、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刻意谎报病情或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安全有序转运。

各地要严格按照市指挥部关于“三站一场”国(境)外返回赣州人员处置流程和分工的规定做好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转运工作。未按规定及时转运的,将通报批评。

5.落实防控举措。

社区(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分别履行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6.发动群众参与。

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不间断宣传,让群众知晓境外疫情形势,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鼓励群众举报进入赣州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各地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各地举报电话详见文末)。

7.强化应急保障。

各地要及早做好应对疫情突然爆发的预案,确保医学观察点、负压救护车、定点医院等各个环节无缝衔接,联防联控机制运行顺畅,强化防疫物资准备,充分满足应急保障要求。

8.发挥驻外机构作用。

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联络处)要加强与所驻城市联系对接,积极协助做好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

9.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要依职责抓好落实,依法依规服务管理到位。对触犯法律法规或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处理。


新进入(返回)赣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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