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摸清底数,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疫情防控“逐户逐人”拉网式大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由各乡镇(办)、村(社区)组织排查工作组采取微信、电话、上门等方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工作,按照村(小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逐栋、逐户、逐人开展排查。
二、重点排查2020年2月5日以来与确诊或阳性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含聚餐,打牌打麻将等),但没有隔离的;湖北(武汉)及外地来渝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到药店购买使用过“退烧药”的人员;以及其他有密切接触者史人员。
三、凡被排查出来的上述五类人员,由村委(社区)分类实行医学观察、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入院治疗等四类管控措施。
四、在排查工作中,所有辖区内居民都应主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凡故意隐瞒事实,不如实报告,不及时报告,或阻挠干扰上门排查工作的,造成疫情防控等严重后果,或扰乱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渝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