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朱嘉明报道:近期,为进一步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江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组织开展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执法稽查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案件,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防护用品市场稳定。现公开曝光10起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典型案例。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卫健委、南昌海关、省药监局等8个部门,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案例1:鹰潭市余江区市场监管局查获60万个假冒一次性口罩
2月4日,鹰潭市余江区市场监管局接辖区企业举报,称其在淘宝平台上购买防护口罩,收货后发现该批次口罩生产日期为2月16日。余江区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核查,初步查实发货地址为浙江义乌的该批次口罩标注生产日期确为2月16日,涉案货物6大箱共计60万个,总计货值7.8万元。余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查封扣押并立案查处,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2: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无照经营消杀防护产品案
2月5日,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当场查获龚某某无照销售口罩、消毒杀菌水等防疫用品。经初步核查,当事人涉嫌无照经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规定。目前,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展开立案调查,一经查实将从重从快作出处罚。
案例3: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药店涉嫌哄抬口罩价格案
近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南昌华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富源店高价销售N90口罩。经该局执法人员初步核查,该药店销售的N90口罩价格为60元/袋,每袋2只装。商家无法提供销售口罩的购进发票及销售票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目前红谷滩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已立案调查并将从重从快作出处罚。
案例4:吉安市遂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药店高价销售口罩和无证经营案
近日,吉安市遂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位于遂川县泉江镇江西健康佳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健康富民店涉嫌高价销售口罩。经核查,该药店于2020年1月24日以6元/只的单价从广东某公司购进“联友”KN90口罩100只,然后分别以10至15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共销售61只共计金额620元。同时,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改变后,未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违规继续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经调查认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遂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20元,罚款938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一次性口罩案
近日,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位于章贡区的赣州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樽花园店涉嫌销售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管局对此立即展开核查,并现场扣押了赣州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樽花园店涉嫌销售假冒“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56只。目前章贡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已决定立案调查,并将从重从快作出处罚。
案例6:上饶市德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超市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案
2月3日,德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德兴市利客超市销售“三无”口罩。经核查,该超市通过微商在网上购进该“三无”口罩5000只,进价为1.8元/只,售价为3.0元/只,至案发共售出4325只,涉及消费者50人,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剩余口罩。德兴市市场监管局经调查认定该超市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依法作出决定,对该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190元并处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销售“三无”口罩案
2月4日,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袁州区秀江外滩一期保安室现场查获1200只无中文标识、厂名、厂址的“三无”口罩。经查,该批口罩系杨某从浙江义乌市场路边以每只2.6元价格购进共计12400只。目前袁州区市场监管局已经立案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从重从快作出处罚。
案例8: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齐某无照销售口罩案
2月2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非法销售口罩,当即联合公安机关在快递处现场查获当事人齐某正在邮寄销售防尘口罩,并依法对1720只涉案口罩予以扣押,涉案金额6.4万元。经查,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目前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一经查实,将从重从快作出处罚。
案例9:景德镇市昌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药店销售消杀防护用品涉嫌哄抬物价案
2月7日,景德镇市昌江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豪德集草堂药店涉嫌高价销售一次性使用手套和酒精。经查,该药店趁防疫用品需求量激增之期,将进价为1.2元一双的一次性手套提高到2元和2.5元一双进行销售,共计销售1000双;将进价为8.5元一瓶的酒精提高到14.5元一瓶销售,共计销售1900瓶。一次性使用手套的进销差率分别为40%和52%,酒精进销差率为41.3%,均超出了涨幅的合理限度,构成哄抬价格销售商品违法行为。景德镇市昌江区市场监管局当即立案处理,依法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2550元,同时并处违法所得最高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共计75300元。
案例10:景德镇市珠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朱某无照销售“三无”口罩案
近日,景德镇市珠山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投诉举报,查获朱某无照销售“三无”口罩案。经查,当时人朱某于1月26日通过某社交平台向东莞市某防静电用品有限公司购买两箱54小盒共2700只一次性工业防尘口罩用于加价转卖,该一次性口罩外包装盒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生产者等任何中文标示,属“三无”产品,朱某也无销售口罩相关资质。同时在朱某的汽车中还发现大量药品(药品线索将另案调查处理)。景德镇市珠山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将从重从快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