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萍新冠指字[2020]2号
关于做好企业节后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住建局: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复产时间安排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按照省指挥部规定要求复工复产外,其他企业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工。拟于2月10日之后复工的企业必须符合本通知第二条所列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省、市重点项目,参照企业复工复产条件,符合标准的可于2月10日之后复工;其他项目复工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三)因特殊情况需复工复产的企业和项目向所在地县(区)提出申请,由县(区)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进行审批并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
二、复工复产条件所有拟复工复产企业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联防联控方案。联防联控方案应包括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必须专人负责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具体安排(参照附件1)、应急处置措施和相关规章制度。(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所有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必备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附件2、附件3。配备专人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所有复工复产企业的发热员工、来自重点疫区的员工和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律不得上岗。来自外市的员工上岗前需由企业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定实施错峰返岗措施,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鼓励企业线上处理业务,线下业务往来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方案要求。(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所有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等)和设施设备清洁消毒;食堂尽量采取提供盒饭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避免集中就餐。
三、复工复产程序(一)企业向所在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或园区)递交复工复产申请,并附下列材料:1.企业联防联控方案;2.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组成名单;3.企业防疫物资清单。(ニ)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或授权机构)派专人到企业现场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三)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企业联防联控方案、验收意见等,对合格企业核发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四)因特殊原因需复工复产的企业和项目,还应书面说明其特殊情况,并按上述所列程序执行。
四、复工复产监管(一)严格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区)、工业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防治、群防群控”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按企业复工复产防疫方案要求,做好企业疫情防控督促指导工作;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二)严格防控监督检查。以县(区)或工业园为单位组织巡回检查组,确保复工复产企业零感染零扩散。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肃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和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依法从严处罚。市指挥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及防控工作进行督察抽査,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委监委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责。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参照此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企业复工复产防疫方案
2.企业复工复产员工汇总表
3.企业复工复产员工登记表
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附件1:
企业复工复产防疫方案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1.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严格返岗入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況“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萍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4.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6.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査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治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7.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留观并报告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8.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9.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10.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11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及时联系当地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和场所处理进行指导,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12.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来源: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