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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芦溪县人民医院告市民书

2020-02-01 19:58 芦溪县人民医院    阅读:586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依法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请市民朋友们加强自我防护,出门带好口罩,平时注意勤洗手,多通风,尽量少到人流聚集场所。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方便市民的正常医疗诉求,芦溪县人民医院温馨提示您:

01

进入医院就诊期间,请务必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达标准者,禁止进入门急诊和住院部等医疗场所,为了您及家人安全,限 1 位 家人陪同看诊或陪护住院患者;

02

请实名就诊,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联系手机等信息;

03

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在进入医院大门前均需要接受体温检测,请积极配合。发热、咳嗽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04

请尽量减少探视,发热咳嗽人员禁止进入病区探望,病区陪护人员根据需要服从病区安排,并固定1名陪护人员;

05

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务必如实告知医护人员:

1)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家属或周围人群有多名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06

如您无上述第5条款情形,只是轻微咳嗽,建议您先在家自行观察,如病情有变化请及时就医;

07

我院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地点:

 医院右侧大门  :预检分诊台

发  热  门  诊 :正对门诊大楼右侧(有专门指示标志)。

08

芦溪县人民医院合理管理人车流动,调整门诊就诊流程及患者活动路线,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按照要求路线流动;

09

1) 所有病友及家属的车辆请配合医院保安、公安民警的安排,停放在指点停车区。

2) 所有职工车辆需按照医院规定的职工车辆入口进入院内指定停车场;

3) 所有参与预检分诊医疗志愿者必须做好来院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控制疫情,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相信有您的支持,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我们也将继续竭诚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芦溪县人民医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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