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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县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

2020-01-29 19:33  阅读:110 

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县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

全县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朋友:

2020年1月24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1月26日,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鉴于目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严峻形势,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出如下倡议:

一、正确认识疫情。此次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正采取措施,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朋友要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不必恐慌。

二、请广大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朋友要求武汉籍员工,如果春节期间回了武汉,在疫情防控措施取消前,请暂缓返萍;已经返萍的武汉籍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隔离管护要求,自觉留地观察,并及时向所在企业报告,企业再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三、请广大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朋友要求所有员工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近距离接触病人或从重点疫区回来的人员,特别是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病人。注意卫生习惯,整理环境卫生。

四、请广大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朋友要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停止公众聚集性经营活动,如:影院、剧场、酒吧、网吧等,并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请广大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朋友要求所有员工有外出旅行计划的应暂缓出行。特别是前往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的应坚决取消。已携孩子离萍的家庭应积极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并主动向社区或者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六、请广大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朋友发现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衰竭、休克等相关症状,请督促其戴好医用外科口罩前往正规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遵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规定。

七、请广大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朋友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员工现场集体活动。如:团拜、聚餐等。

八、请广大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朋友通过正规官方渠道了解疫情防控形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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