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联合开展严厉打击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1月
此次专项行动针对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生产企业,开展地区主要集中在赣州市、九江市、抚州市、南昌市、宜春市、上饶市,重点打击六种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即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跨省、市、县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将充分利用12369和110举报热线、微信举报平台等,畅通信访投诉途径,提高公众、社会组织、媒体参与的积极性,全面收集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