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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面向社会招聘120名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2019-10-20 15:46 芦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阅读:185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文明畅通交通整治工作,减少交通违章、缓解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芦溪县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用工方委托,决定向社会招聘120名交通协管员,投放到县城指定的路口和路段,开展文明交通创建劝导活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时间要求

从2019年10月25日起,暂定三个月,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期限。

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一般为上午7:30—11:30,下午2:00—6:00,特殊岗位或创建验收期间,视情调整时间。

工作岗位职责

1、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协助交警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一般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

2、遵守用工方和本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考核,奖勤罚懒。

3、交通协管员须佩戴统一袖标,着反光背心或雨衣、戴小黄帽、手持小红旗,在县城各路口和路段协助管理交通,劝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遵章守规。

4、及时制止和纠正机动车、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逆行、违章掉头、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载人、加装晴雨伞、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常见交通违章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

5、交通劝导期间,要认真履职,做到态度和蔼,注意方式方法。不得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交通违法当事人索要钱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方便。

6、遇有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上报,协助交警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7、积极参加由用工方组织的岗前和每月定期业务技能培训,掌握交通管理基本知识,提高劝导违章和维护交通秩序的能力。

8、每月对秉公办事、成绩突出的,并全勤做满3个月适当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一经查实,轻则扣除相应绩效工资,重则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协助做好用工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0、遵守用工方和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报名要求

1、男女不限,男性年龄要求18-6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要求18-55周岁以内。 

2、交通协管员应身体健康(听觉良好、无口吃、色盲、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若协管员未提前告知身体状况,出现任何问题均由其本人负责。

3、交通协管员不能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如有隐瞒,出现任何问题均由其本人负责。 

4、交通协管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及有关管理规定。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10月20日-10月25日(上午8:00—下午6:00)

报名地点:芦溪县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雕塑城管大队旁边三楼)

联系方式:0799—7588938,曾伟13607997808,敖鹏13879921748。

薪资待遇

1、月薪:2700元,按天计酬,根据实际出勤和工作情况,按月取酬。每月休息4天,休息时间为每周双休日,结合工作实际由公司安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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