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芦溪县应急管理局现公布两起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1:芦溪县新泉乡欧阳某连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4年6月28日,接群众举报,新泉乡移民村某小卖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芦溪县应急管理局联合芦溪县公安局立即赶往现场,经查,该小卖部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28箱,爆竹82封。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芦溪县公安局对涉案人欧阳某连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例2:芦溪县南坑镇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违规购买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4年6月29日,接群众举报,芦溪县南坑镇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到某烟花爆竹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芦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店予以立案查处。
来源:芦溪县应急管理局、芦溪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