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禁燃办会议精神,扎实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12月25日,芦溪县召开2024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会,对全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副县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公安局局长李旦出席会议。
会上,通报了2023年全县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对2024年禁燃工作进行了部署。县生态环境局、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及芦溪镇的分管领导分别根据工作职责对禁燃工作进行了发言。
会议强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是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方式,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打好烟花爆竹禁燃这场攻坚战。要在组织领导上下功夫。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禁燃限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早组织、早部署,以超前工作、主动进攻为打赢禁燃禁放持久战奠定良好基础。要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凝聚全县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式,运用全维度、多角度的宣传办法,正面引导群众,倡导文明新风,在全县营造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在巡查值守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值守责任,做到常态化对禁燃工作进行巡查管控。要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建立查处打击快速反应机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反弹。
来源:芦溪县公安局、芦溪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