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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儿子“盗图”惹赔偿 父母明理代履行

©原创 2024-05-20 11:55  阅读:49 

“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我儿子不懂事,做了违法的事,你们不跟我联系我都不知道。我今天是来替我儿子还钱的。”韩某爸爸履行执行款时说道。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思路,通过父母代偿的方式,圆满执行完毕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原告卢某自主创作美术作品并通过本人微博账号公开发表,次年,原告在发现拼多多某网店销售的手机壳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上述美术作品高度一致的图片。原告卢某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芦溪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定,韩某未经许可使用涉案作品构成侵权,判决韩某赔偿卢某经济损失共计9000元。判决生效后,韩某未按约履行,卢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芦溪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韩某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多种方式积极联系被执行人,但均未能与被执行人取得有效联系;通过司法网络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也未发现任何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并未放弃,通过前往韩某所在村委会及附近的村民家中调查了解基本信息,得知韩某长期居住在外,很少回家,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前往调查,经多方打听,最终得知韩某父母联系方式。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韩某爸爸,秉承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将案情做了详细说明,对其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希望他们能够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帮忙督促被执行人韩某尽快履行。

韩某爸爸听后表示,因儿子人在外地,但如果此事确实是韩某所为,那他们作为父母一定会督促儿子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次日,韩某爸爸在向韩某了解了事件的详细情况后,主动来到法院后当场缴纳替韩某9000元执行款,并对法官善意提醒,积极督促执行表示感谢。

法官释法:以前人们总说“父债子偿”,事实上我国法律并没有上述强制性规定,“父债子偿”不是理所当然,父母和成年子女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各自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负责,一般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为成年子女偿还债务,但父母自愿履行的仍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通过法院的释法明理,韩某父母面对子女赔偿款未还的情况,勇于承担责任,主动为子女结清,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诚信的良好榜样,体现了一种诚信与担当,至此该案案结事了,画上圆满句号。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芦溪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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