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小孩刚参加工作,我替他还了这笔钱,希望他诚信做人。”近日,一位母亲来到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代替儿子还款时说道。
案情回顾
原来,2023年11月,林大(化名)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刘某提出借款,但刘某怀疑林大的诚信问题,故拒绝林某请求。在林大的再三恳求下,刘某表示可以借给林大刚大学毕业的弟弟林二(化名),林大遂找弟弟林二出面向刘某借款3万元,并向刘某承诺在二个月内全部偿还。
借款到期后,林大仅偿还数千元,便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兄弟二人互相推诿,刘某无奈之下诉至芦溪法院。经芦溪法院组织调解,林二同意偿还刘某剩余借款本金24500元及利息,但亦未依约履行。
执行阶段
执行中,执行法官电话联系林二,林二表示其毕业不久,没有履行能力,林大是实际用款人,应由林大还款。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执行法官致电林大,询问还款意见,林大口头承诺还款并未履约。兄弟二人均选择逃避执行,其后二人拒接执行法官电话,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前往兄弟两人老家调查时,向其父母介绍了有关案情,并释明了法律责任,母亲当即表示不能因此耽误儿子以后的发展,自己将会筹钱代替儿子履行。
数天后,两兄弟的母亲带着24500元来到芦溪法院替儿子还款,并希望刘某免除利息,经执行法官的劝导,刘某放弃了所有利息,本案得以执行。母亲替儿子还款的行为,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林大兄弟二人上了一堂“诚信课”,传承了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优良家风家教,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芦溪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