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芦溪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行为,根据芦监发[2021]1号文件,芦溪县监察委员会、 芦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芦溪县财政局、芦溪县审计局、芦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村(社区)小额工程建设直接发包工作的通知》。拟对芦溪镇2024年度小额工程建设直接发包施工企业预选库进行更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资质水平高、服务质量好、市场信誉度优、业务水平强的工程服务机构及施工企业。经评定合格后纳入预选库,成功入围我镇小额工程建设预选库的公司能够参加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芦溪镇村(社区)投资的小额工程建设直接发包活动。
1.适用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及其附属设施等工程。
(2)单项合同控制价在5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服务。
2.资格预审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入围企业分别从房建、市政、水利水电、公路专业、园林绿化等各新增5-10家施工企业建立5个不同专业施工承包人预选库。
3.入库条件
(一)依法成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二)依法取得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因工程服务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
(四)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检查。
(五)近3年内所承担工程项目无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施工企业仅限注册地在芦溪县芦溪镇的企业(特殊作业除外)。
4.申请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资质等级证明;
(六)企业信用证明;
(七)相关业绩证明;
(八)根据业务范围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的项目工程服务机构及施工企业应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库资格。以上资料请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交芦溪镇存档。
5.入库企业评定
按“自愿报名、择优选取”的原则由芦溪镇从主动报名的服务企业中优先选取一批已取得一定项目业绩或承担过芦溪镇项目且表现优异的企业,经公示合格且无异议后进入备选库。
6.入库企业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以各村为主体发布纸质询价信息,从发出响应(提供报价函及响应文件)的3家(或以上)满足相应资质要求的备选库企业中,采用抽签法或票决法确定(依法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除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地点为芦溪镇人民政府政协办公室,联系人:胡健 联系电话13507992836,芦溪镇人民政府纪委办,联系人:黄璐毅 联系电话:13807993397。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
芦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来源:芦溪镇、芦溪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