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对2023年度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复核名单进行公示
江西172个村(社区)复核拟保留
其中
芦溪县3个村
复核拟保留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根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在各省(区、市)自查、初核的基础上,形成了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0日至29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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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复核拟保留名单(萍乡市)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十里村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北桥外社区
江西省芦溪县上埠镇坪里村
江西省芦溪县芦溪镇东阳村
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珠亭村
江西省上栗县金山镇高山村
江西省上栗县鸡冠山乡豆田
江西省莲花县琴亭镇莲花村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横龙街道里善村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麻山镇麻山村
来源:江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